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据县委的中心工作及团市委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全县共青团工作任务计划,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团组织工作,交流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
2.负责全县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坚持对青年团员的教育和引导,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教育。
3.组织带领团员青年投身改革开放的实践,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带领、引导团员青年岗位建功、岗位成才,提高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
4.开展全县青年人才培养工作,抓好青年人才队伍建设。
5.开展团的组织建设,负责建立健全县属各级团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负责发展团员工作和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工作。
6.调查分析本县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团市委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加强对县属团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关心团干部得成长,协助各级党组织对团干部的选拔、考核及培训。
8.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加强同人大、政协、政府的联系,利用各种渠道及时反映青少年的呼声和要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9.搞好青年统战工作,协调、指导县青联、青企协开展工作,并受县委的委托,领导全县少先队的工作。
10.关心青少年全面成才,加强青少年文化工作,全面提高全县青少年综合素质。
11.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加强“两新”组织和新兴群体领域的团建工作,坚持区别对待、分类设置,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目前已建立学校团组织23个,园区、两新组织团1个,全年共有53个团委,532个团支部,10028余名团员团干部纳入智慧团建系统,为全面构建“大组织”工作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开江中学名团干工作室成功入选为“2019年四川省中学名团干工作室”;在今年市级“三优”评选活动中,我县获得“市级优秀少先队员”9人,“市级优秀辅导员”6人,“市级优秀少先队集体”5个,“市级重视少先队工作好校长”2名。优化“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服务青年制度,全县200名专职团干直接联系青年2万余名。深入推进为“青春正能量点赞” 、“开江青年好声音” 和“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等活动,唱响青年思想引导的主旋律,形成强劲的青春正能量,全年共发布“开江共青团”推送信息170余期,微博84余条。
二、机构设置
共青团开江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西部计划项目办、组宣部、青发部、学少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团县委核定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财政补助4人),单位年初人数2人,年末实有人数3人,其中在职3人,退休0人,调出0人,调进1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9.8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19.85万元)各减少22.29万元,减少52.8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9.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85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8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29万元,支出减少22.29万元,均减少52.8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2.29万元,减少52.8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万元,占77.58%;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万元,占10.02%;卫生健康支出1.1万元,占5.54%;住房保障支出1.37万元,占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0等于预算数。
4.科学技术: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0等于预算数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0等于预算数0。
6.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 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 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长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过程中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相比,增加166.6%。主要原因“童伴之家”建设调研。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外单位联系工作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团县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万元,与 2018年决算数比,增加0.97万元,增加49.9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团县委县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团县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成效显著,管理责任到位,整体目标完成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编制质量好、绩效目标填报准确、行政成本编制控制好,预算执行按时间进度进行、绩效监控跟得上、预决算无偏差、“三公经费”从严控制,预算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绩效评价等有效开展,并及时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单位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指单位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