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督办通知》(达市人社函〔2019〕80号)和《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以下简称“经办规程”)文件要求,请各乡镇人民政府继续开展核查,并督促辖区内各村(社区)涉及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城乡居保养老金的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于2019年4月29日(工作日)前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积极主动退回重复领取或冒领的养老金。
该项追缴和确认工作关系到基金安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追缴和确认工作。具体开江县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重复领取养老金明细和开江县城乡居民疑似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金明细,详见开江城乡居保局群文件。2019年5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派出工作组对我县核查结果进行督导、验收,以迎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验收工作。
对由于工作不力,导致逾期未追缴或追缴成效不明显的,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我局将按照《经办规程》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移送纪检部门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开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追缴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养老金经办流程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