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各地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等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137号)文件,现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等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及213相关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耕地等级评价、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
此次下达的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主要用于补足川财农〔2019〕110号文件调减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资金不足部分(详见附件1),重点用于支持耕地等级评价、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请有关地区严格按照川财农〔2018〕218号、川财农〔2019〕75号要求,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按原有渠道进行项目备案审批,完成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
二、支持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建设
(一)明确支持方向
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8〕1号)规定,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04万亩在已安排中央资金的基础上,按照中省资金每亩补助1500元的标准补齐不足部分。二是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对2019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项目在国定贫困县安排建设任务18.7万亩,按照中省每亩补助1500元标准补齐不足部分。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达标情况普查试点工作。按地形地貌和区域位置选取部分县(市、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达标情况普查试点工作。四是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根据《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方案》(川国土调查办发〔2019〕12号)、《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19〕984号)等文件的要求,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点、耕地质量监测点、县级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数据库等相关调查、监测、建设任务(详见附件1、2)。
(二)落实项目管理
1.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6〕207号)等要求管理项目资金。
2.各市(州)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对各县(市、区)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抽取部分项目县(市、区)开展省级绩效考评,对项目绩效考评复核开展情况进行核查,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3.对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规定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的,项目县(市、区)不单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围绕扶贫规划,纳入整合方案统筹管理。其余各地按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报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市(州)农业农村局收集本辖区内县(市、区)审批的实施方案(扫描件),11月底前报农业农村厅备案。具体备案时间和要求由各市(州)统筹确定。备案方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附件:1.2019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等专项资金
分配表
2.2019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等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