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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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19】138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种粮大户补贴如数(详见附件),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金用途

项目资金对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进行补助。由各市(州)、扩权县(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重大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现金直补、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种粮大户发展。

二、有关要求

(一)按照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种粮大户补贴转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种粮大户补贴有关要求执行。<!--四川省2019年种粮大户补贴转方式实施方案-->

(二)及时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并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附件:1.2019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种粮大户补贴分配表

2.2019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种粮大户补贴绩效目标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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