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支持各地加强重点动物疫病国家强制免疫补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开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川财农【2019】202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如数(详见附件1)。请列入2020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严格落实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政策,按照《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7〕96号)以及相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其中:强制免疫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先打后补”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方面。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方面,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二、强化绩效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任务做好绩效监控(详见附件2),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提前下达)分配表
2.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提前下达)
绩效目标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20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