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做好农田建设相关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201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请列入2020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此次对下达到属于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项目县的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实行切块下达。对属于“三区三州”的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该项资金予以单列。
二、请各地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及《四川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川财绩〔2017〕5号)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详见附件2)
三、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以及农业农村厅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四、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须与川粮油、川鱼(稻田养鱼)、川菜等产业发展项目和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统筹实施,以此协同推进全省“10+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附件:1.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分配表
2.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绩效目标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20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