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支持各地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切实保障春耕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为扎实抓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
(一)明确管理模式。请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6号)规定,严格项目实施管理。
(二)支持脱贫攻坚。此项资金属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范围,对贫困县的绩效目标仅作参考,不作为考核依据。其余县(市、区)应围绕绩效目标开展项目建设。同时,该项资金纳入农业产业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深度贫困县种养殖业2020年扶贫方案管理,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和深度贫困县须按照农业产业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和种养殖业2020年扶贫方案要求,衔接落实相关政策和资金筹措任务。
(三)支持春耕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0〕14号)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操作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0〕18号)要求,从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中自行统筹安排资金,对支持承担保障居民生活急需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项目流动资金予以贴息。具体支持对象、支持条件、贴息范围、贴息比例、补贴额度等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已纳入省级财政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政策或其他行业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安排。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和贴息的资金量自行调减相应的绩效目标和任务,以正式文件报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备案。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将所辖县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和任务调整情况报农业农村厅备案。<!--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承担工作任务的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加快实施进度。各地要高度重视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实现绩效目标。各市县要加强政策衔接,只要是可用于保障疫情防控农产品稳产保供需要和春耕生产的,均可以按规定采取预拨、紧急采购等方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力争资金拨付进度超过序时进度。要加快建立财政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项目库,对保障疫情防控农产品稳产保供需要和春耕生产的,要优先纳入保障范畴。
二、编制实施方案
(一)贫困县方案编制。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的贫困县,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要求,对按规定纳入整合的资金不单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纳入整合方案统筹管理。要加强资金和项目的有效衔接,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其他县(市、区)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绩效目标表和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报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市(州)农业农村局收集本辖区内县(市、区)审批的实施方案(扫描件),6月底前报农业农村厅备案。备案方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三)省级有关部门实施方案编制。承担相关工作任务的省级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2020年6月底前报农业农村厅审核备案。
三、严格项目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规划设计、组织实施、质量监督等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项目建设。
(二)加强绩效考评和资金监管。各市(州)、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6号)规定,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并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本区域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依据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于2020年12月底前将绩效考评报告报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开展绩效考评,采取抽查考评等方式对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予以考评,并对承担任务的省级单位开展省级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各市县和承担工作任务的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把资金分配关、使用关、监督关。
(三)加强档案管理。要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工作,从实施方案制定、资金整合、项目统计分析、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竣工验收情况、组织保障工作、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分类建立专项档案。
附件:1.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20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