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
一、报账管理。统筹整合资金按照《开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实行县级部门或乡镇财政报账制。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监督管理到项目。统筹整合资金由县财政拨付到县级部门或乡镇,由县级部门或乡镇按报账制的要求进行管理。
二、资金申报。项目实施业主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填写《开江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用款申请表》,经村第一书记、监理、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项目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实行乡镇财政报账制管理的资金,同时须经村支两委负责人、乡镇财政所所长签字后方能拨付。在报账依据充分、拨付手续完备时,乡镇收到《开江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用款申请表》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县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收到《开江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用款申请表》各在2个工作日之内签署意见。审签结束后县级部门或乡镇财政所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如需完善资料的,在2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对方。
三、资金监管。县级部门、乡镇要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并严格按照《开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实行公告公示制度。县级部门、乡镇在县级下达资金计划后20个工作日内应将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示。项目村在县级下达资金计划后20个工作日内应对实施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公示资料报县财政局及项目主管部门。
五、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县级部门、乡镇、项目村要做好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相关记录,备齐相关项目档案,并将所有项目资料装订成册,并报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
1. 开江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
2. 开江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用款申请表(县级部门报账使用)
3. 开江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用款申请表(乡镇报账使用)
开江县财政局 开江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中共开江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江县农业局
开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开江县交通运输局
开江县水务局 开江县林业局
开江县畜牧食品局 开江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开江县民宗局
监督电话:13568162801
意见收集人:曾智勇,电子邮箱:294985459@qq.Com
通讯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138号
开江县财政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