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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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完成全面小康任务,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63号)文件精神,现一次性下达你单位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45.6万元,用于2020年定向选聘水利工程村级巡管员补助资金,该项补助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执行中根据资金具体用途列入相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资金使用范围

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用于解决影响脱贫攻坚战顺利收官的“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克服疫情影响发展产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和产销对接,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兜底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等任务。其中:

(一)挂牌督战地区所在的市(州)、县(市),重点支持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挂牌督战的7个县、299个村。补齐7个挂牌督战县因疫情导致的财政减收,支持挂牌督战县、村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及按规定对纳入返贫监测的已脱贫易返贫人口、有致贫风险边缘人口予以帮扶等。

(二)有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人口在800人以上的市(州)、县(市),要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后续扶持力度,统筹支持集中安置区教育、医疗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展产业、带动就地就近就业(包括贫困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及必要的生活生产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存在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难度较大、务工人员返乡回流,以及农产品“卖难”等问题的市(州)、县(市),要统筹安排相应资金,支持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和产销对接工作,稳定贫困户收入,巩固脱贫成果。

二、资金监管要求

你单位要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加强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川财农〔2020〕64号)要求,对标对表现行脱贫攻坚目标标准,结合实际合理安排资金。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挪用资金,不得用于非扶贫任务和项目、偿还债务或垫资、安排工作经费等方面。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抓紧推动资金和项目落地,规范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绩效,及早发挥项目的脱贫成效。

监督电话:15228059905

意见收集人:贺清,电子邮箱:510213948@qq.com

通讯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138号

开江县财政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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