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居保局“四举措”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领取人员稽核工作
  •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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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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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面取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作风建设,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寓认证于无形”的要求,为切实有效防止养老金冒领现象的发生,开江县居保局“四举措”开展养老金领取人员稽核工作,以确保基金安全和广大参保人的利益。

    一、加强数据比对核查。县居保局每月定期将养老金领取待遇人员信息在全市和全省金保信息系统中与社保、机保退休人员数据进行比对,核查是否存在重复领取人员,与公安、民政、残联、医保、卫健等进行数据比对,核查死亡人员,以确保养老金严格按照人头发放,防止居保基金流失。

    二、规范信息上报制度。县居保局要求各乡镇(街道)每月初上报辖区内居保养老金死亡人员、重复享受养老金人员、在押服刑领取居保养老金人员、核查虚报冒领居保养老金等情况,并采取电话和实地询问的方式,分别对相关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情况进行核对,有效遏制瞒报、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同时要求居保养老金领取人员,每年11月底前通过“四川e社保”“看看生活”进行生存认证,否则暂停发放居保养老金,再次核对后,养老金才能继续发放,若领取人员死亡,将终止发放并追回多领取的居保养老金。若情节严重较重的,移送人社局处理;若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三、强化公示监督制度。坚持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每年对养老金领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居保基金运行公开透明。县居保局通过党政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四、主动服务上门稽核。从2019年10月起,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全面开展养老金领取人员资格进村入户上门核查工作,不得集中年检,全年1至12月都可进行年检,对居住异地的采取微信、电话、视频等优化服务方式核实,变群众跑路为工作人员跑路,同时,县居保局成立5个稽核小组,对全县161个村(社区)划片包干,进村入户对居保养老金领取人员进行实地抽查稽核。

    截至6月中旬,县居保局今年下乡稽核达80个村(社区),追收冒领养老金14.31万元,进一步筑牢了基金安全防线。

     

    开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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