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水务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开财农【2020】97号)和《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0】64号)文件要求,现一次性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资金统筹安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区域,区分轻重缓急,统筹资金安排,重点用于水利工程实施水毁修复、河道清淤清障、防汛监测预警相关实施修复等,抓紧做好洪涝灾害救灾相关工作。
二、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117号)以及《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2020】41号)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支付,提高使用效益。
三、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绩效管理规定,请填报《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并报市财政局、市水务局。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预算绩效监控和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2.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20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