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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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支持恢复生猪生产相关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59号)文件,现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如数25万元(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以及相关财政预算管理等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二、请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及《四川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川财绩〔2017〕5号)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

开财农【2021】1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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