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0]48号),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33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33万元,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902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
二、该项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管理,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按照《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42号)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各项政策兑现。
开江县财政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