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关于调整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来源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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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江县房管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直达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预〔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已下达的2021年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并执行直达资金标识化管理,其中:2021年中央来源直达资金标识为“01010204其他中央直达资金”,省级来源直达资金标识为“01010104其他中央直达配套资金”,省级来源用于向符合条件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金补贴的直达资金标识为“01010101 中央直达配套资金补贴到人”。以上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请你部门(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补贴发放周期尽快形成实物支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附件:2021年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来源调整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21年2月3日       

(开财综[2021]5 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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