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支持开展出栏生猪补贴的通知(达市财农【2020】78号)文件,现一次性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程支持开展生猪出栏补贴资金124.445万元(详见附表),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明确标准标准
以国家统计局核定的2020年上半年全省出栏生猪数作为测算依据,依照每头出栏生猪10元的补助测算分配资金。
二、 明确兑现方式
资金由市统筹安排,根据上半年出栏生猪切块安排到各县(市、区),由县级补助到场到户,确保尽快完成生猪生产任务。
三、 加强绩效管理
要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绩效管理,主动做好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公示,监督检查等。在预算执行中要对照绩效目标任务做好绩效监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对年底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底生猪出栏目标任务的县,将对其补助资金予以收回。
附件:1.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程支持开展生猪出栏补贴资金分配表
2.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程支持开展生猪出栏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21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