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各项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1]22号),现下达2021年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二批)14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述补助资金,请按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列入“20807—就业补助”,并按具体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
二、本次资金为预拨资金,待中央补助资金全部下达后,将按照相关因素和项目进行统筹测算分配。
三、要兑现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该项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在大平台中标识为“01010103-补贴到人和企业”;在直达系统中标识为“直达资金的地方对应安排”,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开江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