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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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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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农业农村局核准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审核面积为303999.04亩,县财政局根据到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下剩资金进行测算,补贴标准为每亩154.05元,全县共补贴资金4683.134331万元(详见附表)。乡(镇)财政所按农业农村部门核准的种粮面积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享受补贴的农户,并将财政统一测算补贴标准、金额以社张榜公布到户进行核实,并按照《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操作程序,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发放到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五到户”和“六不准”要求,抓紧贯彻落实,保证按时按量地完成任务。

    二、请各乡镇财政所认真核实好农户补贴的面积和“一卡通”的帐号,按照县财政的统一标准测算出应享受国家补贴每位农户补贴金额后,将乡镇纸字汇总签字盖章和直发到户明细花名册电子盘一同报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

    三、严格执行补贴公示制度,由乡镇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违规现象发生。

    四、此款通过县财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在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发放,达州银行开江支行收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后,在1周内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金保网“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提供的花名册划入农户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上。

     

    附件:开江县2021年各乡(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21年9月14日


    附件:开江县2021年各乡(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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