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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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乡村振兴局、以工代赈办: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37号)文件要求,现预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如数(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结合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精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二、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2021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你地衔接资金总规模的50%,且不得低于2020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

三、请及时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选择。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脱贫县统筹整合的衔接资金,严格按照整合政策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统筹整合。

四、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计划分配表

监督电话:15228059905

意见收集人:贺清,电子邮箱:510213948@qq.com

通信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138号

 

2021年6月16日

开江县财政局 

 

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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