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你地做好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相关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39号)文件,现下达你局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如数(详见附件),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用于草地贪夜蛾、农区蝗虫及水稻、小麦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督促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本区域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依据下达的绩效目标,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