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9〕32号)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中心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管理。
(二)狠抓机制建设,加强业务培训
每年组织各股室进行一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提高了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总结梳理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目录,及时掌握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前后的社会反应,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提供决策参考。
(三)主动公开情况
我中心因刚成立,机构尚不健全,相关工作尚无法正常开展,2019年主动公开部门信息13条(其中:公开部门动态信息2条,部门文件7条,工作总结1条,工作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1条,部门信息公开目录1条),回复县长信箱咨询信息5条,网民满意度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政务公开重点保障栏目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聚焦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积极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相关信息的编辑并及时对外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网上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上监督功能,增强公开的时效性,提高社会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我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