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扎实推进预算绩效执行监控管理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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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开江县委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开江委发〔2019〕17号)文件精神,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县财政局对全县一级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强化运行跟踪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确定监控范围。对全县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项目资金20万元及以上,维修项目资金5万元及以上,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动态监控跟踪管理。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预算单位是绩效运行监控的主体,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等。各预算单位加强审核、汇总、报告本部门跟踪监控情况。

三是规范监控流程。预算单位以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为重点收集绩效监控信息,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预算单位结合县财政局业务联系股室反馈意见,根据未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填报整体支出绩效监控综合意见反馈表。

四是明确报送要求。预算单位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数据,填报《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监控分析总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监控分析表》,并撰写书面说明材料。对于有重点支出项目的预算单位在绩效监控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绩效监控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财政局。

五是重视结果应用。预算单位对于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运行情况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及时纠正改进,情况严重的,应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不断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约束,加快支出进度,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时效性,为实现预算绩效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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