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指导全镇食品药品实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镇、村、居委会、学校、酒楼及各种宴会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造成的伤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地方社会稳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食品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逐步建立全镇、村(居)、单位信息联动传递预警机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作好日常应急事件的宣传,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村(社区)、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当地的应急预案,确定符合实际的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工商、畜牧、食品、卫生、交通、安监等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工作,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和分工工作,处理好日常事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各相关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给予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后,镇政府发出应急指令,各级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四、应急机构
(一)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陈江湖
副组长:唐益、晏华
成 员:吴仁术、马黎明、曾晓琼、柏微、曾祥印、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二)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情况、协调和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措施。
3.负责向县政府、县级相关部门报告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准确地点,涉及范围,伤害程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4.审定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5.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工商、食品、卫生、防疫、畜牧、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晏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五、应急处理机制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急救中心。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在镇内的要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在镇外的,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
2.未经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方面的情况。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工作不得力,抢救不及时,人为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