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回龙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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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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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服务基本情况

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原则,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镇政府和村社区职责,切实做到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结合当前民政重点工作确定服务范围,合理设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向开江县网格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购买关爱留守儿童服务试点项目。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购买服务项目情况

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协调、统一部署,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科学设置政府购买服务绩效指标体系,为开展评价工作提供组织制度保障。

开江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开江县网格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江县博爱社会服务中心参加竞争性谈判,最终于2021年7月与开江县网格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购买关爱留守儿童服务试点项目合同。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相较于政府自身提供服务效能有所提高,项目实施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较为显著,自评总分90分。

(二)绩效分析

1.决策管理

实行购买的服务项目属于购买服务范畴,选择承接主体是按照比较择优原则。制定了明确合理的服务绩效目标,服务数量、频次、质量及相关技术要求、质保措施、违约责任等。

2.实施管理

建立了购买服务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承接主体制定了详实的提供服务方案包括提供服务项目管理、数量标准、质量管理、保障措施等。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规范、合理、公平、完备、详实。服务合同金额经过市场摸底和认真测算比较、在合理区间;资金拨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无提前拨付、超额拨付等违规现象。

3.服务绩效

承接主体提供服务单次时长、总时长、服务周期、服务准时率满足合同要求。

四、存在主要问题

服务质量监管制度不完善。目前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评价和监督机制都不完善,政府部门对购买服务对象负有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五、相关措施建议

1、健全政府采购机制。规范政府部门权力,让政府部门的权力实行阳光操作,增强购买服务政府采购过程的透明性和公开性,实行社会公众、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对招投标的全过程监督。

2、健全动态监控机制。事前应注重前期工作,从需求、组织资质评估两个方面来确定购买项目内容以及向哪一等级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事中注重过程考察,以政府部门抽查、媒体监督、社会公众意见反馈、服务组织自律性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确保社会组织按照协议规定执行;事后注重评估,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依照合同规定与评估标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实现协议要求,根据评估结果建立社会组织诚信与履约情况数据库,作为此后政府购买服务的参考依据。

3、健全科学的评估体系。科学设计涵盖服务供应方的资质、服务质量、服务计量、服务成效等多个维度的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开江县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开江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附件:开江县回龙镇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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