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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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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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县中心工作,深化贯彻县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完成审计项目323个,增收节支643万元,避免损失2863万元,为推动和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审计贡献。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经济保持较好发展态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开江建设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先行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提质增效,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强化财政收入征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加快土地挂牌、增减挂钩交易和历年土地欠款催收进度,完成政府基金收入78112万元;三是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态,争取到位补助资金346200万元;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控债务增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45100万元,偿还债券本息23700万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五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安排支出,全县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比压减8.13%。

——集聚财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聚焦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集聚各类资金225000万元,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有序实施。特别是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到位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538万元,推动5大片区17个老旧小区加快改造步伐;持续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为教育、社会保障、强农惠农等政策落实和重点领域发展提供财力199100万元,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统筹兼顾,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统筹安排上级转移支付和县级财力228600万元,保障“三保”支出底线;二是县级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6100万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0738.73万元,全县5.9万人全部脱贫,51个贫困村全部摘帽;三是统筹做好资金调度,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2816万元,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供给;四是落实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助企纾困政策,拨付、减免各类资金1800万元,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经济发展。

——规范管理,全面加强审计整改。制发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审计整改“12项措施”为抓手,加强整改落实,对2019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整改纠正187个、整改率95%,落实问题资金3759.26万元,相关单位采纳审计意见113条、采纳率100%,促进建立并完善规章制度7项;还有财政收入不实、暂付款清理消化不到位、预算编制不精准等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审计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整改。

一、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的县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县级决算草案情况。根据2020年预决算及财务资料反映,一是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846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123万元(税收收入15261万元、非税收入28862万元)、上年结余3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0334万元、调入资金2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329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2万元,支出377616万元,结余846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7647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1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29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6120万元,上年结余121万元,支出177256万元,结余391万元。三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0万元,支出140万元。四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42万元,上年结余20149万元,支出11880万元,滚存结余23611万元。

审计情况表明,2020年度,财税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县财税领域改革不断推进,全年“四本预算”基本实现收支平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平稳。审计分析认为,从预算管理来看,应深化规范县级预算编制,控制或减少无预算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从支出控制来看,应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大债务清理归还力度;从财政管理来看,应加大对非税票据的监管力度,加强财务基础工作的指导,提高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深化预决算编制管理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2020年未编制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县发改局未会同县财政局向县人大报送2020年度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编制情况;有7个单位未将2019年度结转结余资金4614.26万元编入2020年部门预算。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有待提高。2020年对30个部门、15个项目和5项政策进行了绩效评价,在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项目运行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等方面需要加强。三是决算编制质量需要提升。决算(草案)编制完整性、真实性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推进预算高效执行方面

一是财政收入存在不实。将代管资金和自有资金以财政收入名义分别将10893.33万元、500万元缴入国库,形成不实收入11393.33万元,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4123万元的25.82%,较2019年减少6.36%。二是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审计部分专项补助资金4348万元未按照规定在30日内分配;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转移支付资金170万元和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250万元未及时拨付或分配;2项民生实事资金拨付率为44.72%。三是银行账户使用不规范。存在将开设的非税收入专户用于开江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算实拨资金。四是部分财政收入欠缴。2020年底仍有6个公司(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5073.95万元。截止审计日,上述欠收款已收回1451.00万元,尚有3622.95万元暂未收回。

(三)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方面

一是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不到位。清理消化2018年底锁定的暂付款56096.28万元,仅占当年余额的21.42%;2020年新增暂付款107920.38万元。二是库款保障水平过低。2020年底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及其他负债类资金436133.25万元,与国库存款15621.24万元相比,缺口420512.01万元。三是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差。闲置债券资金85730.14万元,未发挥资金绩效,其中:83085.94万元债券资金未拨付至项目单位、单位仍有2644.2万元债券资金未使用。

(四)财政财务基础工作方面

一是支出压减目标完成不佳。全县不含新成立的190个预算单位中,111个单位一般性支出综合压减比例未达到10%的要求,93个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综合压减比例未达到3%的要求。二是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行不力。2020年195个预算单位累计公务卡结算1054笔、结算金额891.96万元,其中:58个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占全县预算单位的29.97%,相比2019年减少8个单位;12个单位使用公务卡结算仅1笔,金额9.57万元。三是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全县160个一级预算单位(不含企业、医院和乡镇)中有34个单位为手工账、13个单位未提供电子财务数据,预算执行数据审计全覆盖尚有一定差距。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全覆盖”和“两统筹”要求,审计机关对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疾控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妇计中心和实验小学9个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现场审计,同时从部门预决算编制、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和执行财经纪律入手,运用数据审计方法,深入推进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归集分析101个单位财务数据,生成有效疑点793条,逐项核实问题221个,推送至预算单位核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审计机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完整不精细。1个单位部分预算事项编制不完整,预算编制信息未公示,事业性收入89.53万元未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49个单位无预算指标金额,未编入决算报表,涉及金额27919.13万元;2个单位1052.76万元未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5个单位43个财政拨款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为0;5个单位决算报表收支总额或明细与财务数据不一致。

(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存在差距。5个单位16项具有一般性支出性质的费用压减率未达10%或呈同比增长趋势;29个单位“三公”经费未达到压减3%的要求或预决算报表中“三公”经费金额与实际支出不一致;7个单位存在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三单”不齐、车辆运行费超预算问题,涉及金额17.83万元。

(三)资金资产管理不够准确规范。5个单位结转两年的各类补助资金1296.75万元未按规定清理盘活;5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7562.63万元;4个单位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超限额提取现金、库存现金过大等问题;2个单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其大额资金支出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或集体决策制度中未明确大额资金决策范围与具体标准;4个单位683.11万元资产未按规定核算;6个单位348.05万元固定资产登记核算不准确。

(四)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相对薄弱。5个单位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不规范;4个单位存在重复和超标准报销费用1.56万元;2个单位机关食堂管理水平不高,存在白条支付和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5个单位71.38万元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发票;1个单位因管理不善丢失损毁财务票据478套。

审计分析认为,县级部门预算执行问题反映出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预算管理缺乏刚性约束。一些部门预算意识不强,编制预算时囿于“基数增长”的惯性思维,财政部门对各部门预算审核把关需要加强,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估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未建立健全。二是部门财务管理能力滞后。财政部门近年来扎实推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等财政改革管理举措,但一些部门仍存在制度不健全、信息技术落后、工作人员能力欠缺,难以精准把握和落实政策意图。三是追责问责制度落实不力。部门预算执行主观随意性大,缺乏刚性约束,对工作中违反财经法规行为多以通报批评和责令改正为主,追责问责落实不够,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三、重大政策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2020年,县审计机关以中央、省市县系列规定和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线,4次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密切关注了“市35条”和“县22条”、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强化稳就业举措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18个方面情况,抽查27个县级部门、12个乡镇,核查13个项目,审计财政资金12395.78万元,督促整改问题11个,促进相关部门减税降费529.92万元,推动5个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督促2个项目资金拨付985.78万元。

(二)生态环保及污染防治审计情况。对县水务局和回龙镇党委政府3名主要负责同志任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步开展了城区黑臭水体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在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回龙镇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被县级环境治理部门通报问题9件次;县水务局未按要求开展河长制考核工作,部分病险水库治理推进不力,35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贴资金未补助到位。二是在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回龙镇辖区内存在违规占用林地2.501亩,非法占地39.22亩,矿山开采管理不当导致植被破坏;县水务局管理不当致使89家企业无许可证明取水、水资源税流失严重,项目资金709.38万元结存2年未使用。三是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回龙镇辖区内存在1183.21亩土地流转费处于拖欠状态,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不完善;县水务局未启动实施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策群防体系建设,防汛抗旱物资管理落实有待加强。四是在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方面。县水务局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补偿费47.84万元,2个防洪治理项目未按期完成。同时通过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审计调查发现,我县未编制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总体整治计划;河道卫生管护工作落实不到位;已建成的污水提灌设备闲置,未发挥治理成效。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关注了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化债计划落实和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等政府债务方面情况,审计表明,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偿债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新增债券资金要严格按规定用途及时使用。一是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方面。开江县在2017-2020年累计收到新增债券资金171108.00万元,下拨指标至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171108.00万元,截至2020年底,已使用85377.86万元,尚未使用85730.14万元。二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方面。2018年开江县政府隐性债务锁定余额498687.86万元,按照开江县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2018-2020年需累计化解108900.00万元,根据隐性债务系统数据反映开江县在2018-2020年实际累计化解153593.76万元,占2018年锁定债务的30.8%。三是2021年开江县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方面。根据2021年政府债券(含新增债券、置换债券、再融资)还本付息计划表,开江县当年需偿还本金75755万元,偿还利息20690.58万元。

四、重要民计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情况。审计对新增财政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下达、管理使用及发挥绩效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2020年,我县收到上级下达新增财政资金49663.35万元,其中:正常转移支付11161.46万元、特殊转移支付18901.8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36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6000万元;使用后结余381.81万元已结转至2021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不规范。县卫健局拨付抗疫特别国债—其他抗疫支出168.25万元,用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物资采购,未进行会计核算,票据收集不齐全,资金金额与票据不相符,物资交接不明晰。二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有待加强。县财政局下达县经信局应急物资保障补助资金277万元,用于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紧急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项目,未制订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确定的应急物资储备企业不具备药品储备能力。三是项目推进缓慢。县住建局负责的五路口片区、环城东路片区、龙门街片区、东大街片区、清河广场片区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广福镇负责的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未按期实施。

(二)开江县“一卡通”治理成效审计情况。重点关注了惠农资金纳入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发放、阳光审批、阳光监管等情况。自2019年7月以来,我县已列入“一卡通”系统发放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项目17类,发放资金12.02万人次37599.5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审批信息化水平不高。开江县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系统尚未开发网络审批系统,信息化技术使用程度不高,资金申报审批仍以传统的纸质材料为主,程序相对繁琐。二是补助资金存在滞留情况。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全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财政补贴资金涉及38万元发放不成功,资金滞留在金融机构。三是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度不高。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信息公示公开不全面,未建立群众自助查询和监督平台,群众对补助种类、标准、金额和发放时间知晓度不高。四是“一卡通”系统发放存在监管漏洞。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尚未为纪委监委或审计机关配备监管账号,纪委监委或审计机关不能登录系统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管。

(三)恢复生猪生产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对我县恢复生猪生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重点关注生猪奖励、规模化养殖建设补助等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绩效及政策目标实现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生猪产能恢复进度方面。受重大动物疫病和“环保风暴”影响,2020年1-6月,生猪出栏量仅占全年计划出栏量2.77万头的36.10%,产能恢复进度缓慢。二是生猪养殖建设项目方面。生猪补助资金1422.71万元涉及的5个项目整体推进乏力,其中单位结存财政补助资金560.76万元。三是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方面。初产能繁母猪补助资金127.92万元未及时拨付;58家养猪场长期未办理用地备案手续;106个养殖场未进行环评登记;53家生猪养殖场应享受未享受农业用电价格。

五、政府投资管理和项目审计情况

2020年度,完成以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为重点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75个,跟踪审计县级重大项目3个,报审40817万元,审定38760万元,审减2057万元,审减率5.04%。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投资管控机制不够健全完善。部分项目前期规划不精准,114个项目未纳入储备重大项目库,117个项目未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项目储备库;县级投资主管部门尚未按国家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建立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具体制度,不利于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的健全完善。二是建设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建设单位缺乏投资项目全过程的管控机制,因前期无勘察或勘察深度不够、论证不充分、建设内容或技术方案不明确等,导致后期管理协调难度大、结算争议多,工程进度缓慢;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个别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行为;少数项目执行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规定不严格;部分新增工程未按规定程序报批。三是业主单位履职尽责不够到位。部分业主单位现场协调管理监督不到位;少数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个别项目招标清单与财评清单不一致;一些工程项目档案资料收集不完善,缺少勘测设计、施工合同和质量检测等要素资料;多数单位尚未达到优化投资控制的目标,对项目结算资料核查不仔细,存在多计工程量等问题,27个项目审减率超10%。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县城普公司大额资金借贷、拆借、支付和201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等方面情况,根据资料反映,2019年年底,县城普公司资产总计537513.63万元;负债总计259989.2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277524.41万元;融资贷款建设项目16个297135万元,到位29513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县城普公司较好落实了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着力提高企业经营质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挤占资金行为。至2020年8月底,县城普公司用其他项目资金支付土地“双挂钩”项目资金1469.95万元。二是购买理财未履行报批程序。县城普公司2019年度购买理财20次获得收益183.62万元,每次购买金额不等,未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三是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政府注入的固定资产有6处已转让,城普公司未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导致固定资产帐面不实金额1512.90万元。

七、审计移送线索和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今年以来,审计将问题整改作为发挥监督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把推动整改贯穿审计全过程,坚持边审边促、边审边改、边审边建,积极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针对审计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县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结论,作出处理处罚,对审计发现的3条问题线索,已移交至县纪委监委和主管部门处理,其具体情况已以清单形式印送各位委员,并依法向社会公告相关审计结果。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正在抓紧整改纠正,县政府已责成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动态跟踪、抓好重点督查。对本报告反映的审计问题,县政府将督促审计机关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加强整改纠正,严格督促落实,推动审计结论执行落地见效,并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具体整改情况。

八、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规范管理,推动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一是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编制准确性,抓好预算安排和项目计划有效衔接,严格把关财政预算和执行,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做到专项支出归类管理、项目支出资本化管理。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应省尽省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下决心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支出,杜绝“跑冒漏滴”现象,最大限度腾出发展空间,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三保”民生支出和支持产业发展上。三是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完善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各部门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和执行挂钩的管理机制,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缩小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一是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妥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创新培育发展新动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畅通产业、市场和经济社会循环,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二是进一步挖掘财力财源,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争取力度,强化培育优势企业,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多措并举培植税源,增加财政收入,壮大经济总量,同时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加强欠款催缴,做实开江经济发展指标。三是聚焦“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和重点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督促去年政府专项债券及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尽快形成实物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全县21个重大项目和10件民生实事落实落地。

(三)进一步补齐短板,提升政策举措执行成效。一是开展全县债务底数清理,积极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债务化解目标,将政府债务管理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增强融资平台偿债能力,稳妥处理债务存量,逐步降低债务风险。二是尽快着手研究消化存量暂付款的具体方案,定期开展各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逐步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加强财政资金借出款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工作机制,增强财政支付能力,提升库款保障水平和综合效能。三是明晰企业、金融、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4类国有资产的范围、边界、标准等,依法管好国有资产,不断强化对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县属企业改革和公司改制工作,定期组织资产清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进一步落实责任,夯实财政财务工作基础。一是财政部门牵头抓总,落实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职责,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强化对各乡镇(街道办)和县级部门财经法纪、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工作,促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二是各预算单位切实履行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职责,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健全内审机构,完善投资项目管控机制,加大财务规范管理力度,持续推进财政财务信息化进程,全面提升会计核算和资金资产管理水平。三是审计机关进一步完善整改督查相关制度,建立一把手约谈和整改不力线索移交机制,加大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促进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应改尽改,推动堵塞制度机制漏洞,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为服务开江建设先行示范区贡献审计力量。

 

 

 

 

 

 

 

 


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清单

​项目

名称

问题

处理意见

是否   整改

县级预算执行审计

深化预决算编制管理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2020年未编制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县发改局未会同县财政局向县人大报送2020年度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县发改局加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工作的衔接,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向县人大报告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编制工作

正在整改

有7个单位未将2019年度结转结余资金4614.26万元编入2020年部门预算

县财政部门及相关单位今后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加强单位预算编制审核,准确编制上年结转资金,结合历年实际收入情况和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合理测算并编制事业收入预算

正在整改

二是决算编制与实际不符

 

 

决算(草案)编制收支数与实际收支数不一致,存在下级往来决算数、预算周转金决算数比会计财务数少,其他应付款决算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决算数比会计财务数多的情况

县财政部门规范财务核算管理,准确编制决算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反映财政收支情况

正在整改

推进预算高效执行方面

 

 

一是财政收入存在虚增

 

 

将代管资金和自有资金以财政收入名义分别将10893.33万元、500万元缴入国库,形成不实收入11393.33万元

县财政部门纠正,杜绝财政收入失真

正在整改

二是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

 

 

财政补助资金4348万元未按照规定在30日内分配

财政部门与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进度跟踪,对仍未下达资金的情况进行研究,并及时下达资金

已整改

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转移支付资金170万元和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250万元未及时拨付或分配

县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进缓慢、资金拨付缓慢的项目进行梳理,督促未达时间进度要求的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正在整改

2项民生实事资金拨付率为44.72%,未达到省政府资金拨付进度要求

县财政部门应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及时筹措资金,全力保障民生资金投入、拨付、使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

已整改

三是违规使用银行账户

 

 

将开设的非税收入专户另作开江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实拨资金核算之用

县财政部门将该非税收入专户按设立用途使用或按《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2017〕79号文件撤销,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正在整改

四是部分财政收入欠缴

 

 

6个公司(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5073.95万元。截止审计日已收回1451.00万元,尚有3622.95万元暂未收回

县财政部门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及时清收暂未收回的土地出让金并缴入国库

正在整改

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方面

 

 

一是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不到位

 

 

清理消化2018年底暂付款56096.28万元,仅占当年余额的21.42%;

县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暂付款的催收和分类处置工作,分类明确消化措施,积极消化暂付款,确保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

正在整改

2020年新增暂付款107920.38万元,存在违规新增对外借款的现象

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暂付款管理有关要求,加强资金对外借款的管理,确保库款支付安全

正在整改

二是库款保障水平过低

 

 

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及其他负债类资金436133.25万元,与国库存款15621.24万元相比,缺口420512.01万元

县财政部门应切实加强库款管理工作,在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合理控制库款规模,将本地区库款保障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有效防范支付风险

正在整改

三是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及收益管理不规范

 

 

闲置债券资金85730.14万元,未发挥资金绩效,其中:83085.94万元债券资金未拨付至项目单位、单位仍有2644.2万元债券资金未使用

县财政部门应按需按进度安排拨付政府债券资金,并加强对已安排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的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对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实施的一般债券项目,应当及时对方案作出调整,按规定程序及时重新确定项目,确保12个月内作出安排

正在整改

财政财务基础工作方面

 

 

一是支出压减目标完成不佳

 

 

全县190个预算单位中,111个单位一般性支出综合压减比例未达到10%的要求,93个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综合压减比例未达到3%的要求

县财政部门和各相关单位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刚性项目、重点项目的标准和一般性支出的口径,并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二是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行不力

 

 

2020年195个预算单位累计公务卡结算1054笔、结算金额891.96万元,其中:58个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占全县预算单位的29.97%,相比2019年减少8个单位;另有12个单位使用公务卡结算仅1笔,金额9.57万元

县财政部门加大公务卡结算制度的考核,督促各单位严格控制现金支出,按照公务卡结算的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结算

正在整改

三是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

 

 

全县160个一级预算单位(不含企业、医院和乡镇)中有34个单位为手工账、13个单位未提供电子财务数据,预算执行数据审计全覆盖尚有一定差距

县财政部门督促各预算单位会计电算化进程,确保全县财务电子数据完整

正在整改

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2021年审计了9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疾控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妇计中心和实验小学)

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完整不精细

 

 

1个单位部分预算事项编制不完整,预算编制信息未公示,事业性收入89.53万元未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

县财政部门加强单位预算编制审核,结合历年实际收入情况和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合理测算并编制事业收入预算;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切实提高预决算透明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正在整改

49个单位无预算指标金额未编入决算报表,涉及金额27919.13万元

县财政部门及相关单位今后强化预算执行规定,规范各单位账务处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正在整改

2个单位1052.76万元未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正在整改

5个单位43个财政拨款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为0

各相关单位今后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为预算执行提供有效的基础条件;执行中切实采取措施及时按计划推进项目,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正在整改

5个单位决算报表收支总额或明细与财务数据不一致

县财政部门督促各单位今后规范财务核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准确进行账务核算和编制部门决算报表,真实、准确反映单位收支情况

正在整改

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存在差距

 

 

5个单位16项具有一般性支出性质的费用压减率未达10%或呈同比增长趋势

县财政部门督促各单位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刚性项目、重点项目的标准和一般性支出的口径,并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正在整改

29个单位“三公”经费未达到压减3%的要求或预决算报表中“三公”经费金额与实际支出不一致

县财政部门督促各单位今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一是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总体规模按要求压减、二是各单位账表数据要一致

正在整改

7个单位存在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三单”不齐、车辆运行费超预算问题,涉及金额17.83万元

各相关单位今后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正在整改

资金资产管理不够准确规范

 

 

5个单位结转两年的各类补助资金1296.75万元未按规定清理盘活

县财政部门督促各单位将上述资金上缴财政,今后应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及时盘活存量资金

正在整改

5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7562.63万元

各相关单位加强往来款清理,与债务人或债权人对账核实,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正在整改

4个单位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超限额提取现金、库存现金过大等问题

县财政部门督促各单位今后应加强部门现金和支出管理,降低财务风险隐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正在整改

2个单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其大额资金支出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或集体决策制度中未明确大额资金决策范围与具体标准

今后严格执行按照大额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制度,细化决策事项到具体范围和金额标准

正在整改

4个单位683.11万元资产未按规定核算

各相关单位加强资产核算管理,真实准确反映资产状况,确保资产账表实一致

正在整改

6个单位348.05万元固定资产登记核算不准确

各相关单位强化资产管理核算,确保单位国有资产账账、账实相符,真实准确反映资产状况

正在整改

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相对薄弱

 

 

5个单位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不规范

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完善会计科目明细核算、规范预决算编制,提高基础会计信息质量

正在整改

4个单位存在重复和超标准报销费用1.56万元

各相关单位立即纠正,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缴入县级财政。今后应严格执行《开江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开人社〔2016〕10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正在整改

2个单位机关食堂管理水平不高,存在白条支付和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现象

明确伙食团管理体制,依法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杜绝管理漏洞和财务支出的随意性;今后应加强食堂监督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同时加大支出票据审核力度

正在整改

5个单位71.38万元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发票

各相关部门立即改正,今后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正在整改

1个单位因管理不善丢失损毁财务票据478套

查清票据丢失、损毁原因核实已开票据收入是否按规定缴库,今后严格执行票据管理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正在整改

回龙镇和县水务局生态环保及污染防治审计情况

一是在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回龙镇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被县级环境治理部门通报问题9件次

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针对环保发现的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环保责任制度

已整改

县水务局未按要求开展河长制考核工作

县水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将河长制的督查考核工作执行到位

已整改

县水务局部分病险水库治理推进不力

县水务局加大县域水库的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工作,及时对病险水库进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已整改

县水务局负责实施的35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贴资金未补助到位

县水务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尽快建立我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落实到位

已整改

二是在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

 

 

回龙镇辖区内存在违规占用林地2.501亩,非法占地39.22亩,矿山开采管理不当导致植被破坏

回龙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恢复植被,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已整改

县水务局管理不当致使89家企业无许可证明取水、水资源税流失严重

县水务局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核查企业的取水方式和许可证办理情况,防止水资源(费)税的流失。

正在整改

县水务局负责实施的项目资金709.38万元结存2年未使用

县水务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和资金的拨付力度,及时盘活存量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已整改

三是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

 

 

回龙镇辖区内存在1183.21亩土地流转费处于拖欠状态,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不完善

回龙镇人民政府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严格执行省级合同范本;加强宣传,加大日常监督,落实考核奖惩

已整改

县水务局未启动实施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策群防体系建设

县水务局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尽快完成目标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已整改

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物资管理落实有待加强

县水务局加强对防汛办和乡镇防汛物质的管理,对库存的各类防汛物资进行清点补充、检查维修,确保物资充足、设备正常

已整改

四是在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方面

 

 

县水务局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补偿费47.84万元

县水务局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清理核实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征未征情况,加强对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催收

已整改

2个防洪治理项目未按期完成

县水务局加强工程的施工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并投入使用

已整改

城区黑臭水体审计调查情况

我县未编制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总体整治计划

县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的水体黑臭状况进行逐一排查论证,及时建立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含年度整治计划),明确治理目标,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已整改

河道卫生管护工作落实不到位

县住建局和县水务局加大对河段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加强河道的管护和截流井的疏通工作,及时清理河道生活垃圾和水草植物,严格履行“河长制”职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已整改

已建成的污水提灌设备闲置,未发挥治理成效

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尽快将闲置的设备投入使用,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已整改

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审计

部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不规范

 

 

县卫健局拨付抗疫特别国债—其他抗疫支出168.25万元,用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物资采购,未进行会计核算,票据收集不齐全,资金金额与票据不相符,物资交接不明晰

县卫生健康局厘清账务,完善物资采购和交接手续

已整改

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有待加强

 

 

县财政局下达县经信局应急物资保障补助资金277万元,用于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紧急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项目,未制订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确定的应急物资储备企业不具备药品储备能力

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地方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拟定储备方案,做好项目衔接配套

已整改

项目推进缓慢

 

 

县住建局负责的五路口片区、环城东路片区、龙门街片区、东大街片区、清河广场片区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广福镇负责的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未按期实施,涉及资金2329万元

加快项目的推进工作,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预计年内难以形成实际支出的直达资金按程序予以调整

已整改

开江县“一卡通”治理成效审计

资金审批信息化水平不高

 

 

开江县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系统尚未开发网络审批系统,信息化技术使用程度不高,资金申报审批仍以传统的纸质材料为主,程序相对繁琐

县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尽快接入审批系统,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线上审批、线上发放

正在整改

补助资金存在滞留现象

 

 

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全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财政补贴资金涉及38万元发放不成功,资金滞留在金融机构,未发挥应有作用

县财政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梳理发放失败具体原因,及时纠正,降低发放失败率,让补贴享受对象及时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正在整改

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度不高

 

 

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度不高。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信息公示公开不全面,未建立群众自助查询和监督平台,群众对补助种类、标准、金额和发放时间知晓度不高

县财政部门及时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安装自助查询微信公众号服务器和开发群众监督本村、组村民享受各种补贴的程序软件,提高“一卡通”系统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度

正在整改

“一卡通”系统发放存在监管漏洞

 

 

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尚未为纪委监委或审计机关配备监管账号,纪委监委或审计机关不能登录系统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管

县财政部门及时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我县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开设监管账户,便于资金监管

正在整改

恢复生猪生产政策落实审计

生猪产能恢复进度方面

 

 

受重大动物疫病和“环保风暴”影响,2020年1-6月,生猪出栏量仅占全年计划出栏量2.77万头的36.10%,产能恢复进度缓慢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开江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扶持政策、尽快扩充产能、强化监测预警、抓好疫情防控和加强指导服务等举措,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正在整改

生猪养殖建设项目方面

 

 

生猪补助资金1422.71万元涉及的5个项目整体推进乏力,其中结存财政补贴资金560.76万元

开江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尽快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将资金拨付到位

正在整改

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方面

 

 

初产能繁母猪补助资金127.92万元未及时拨付

开江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及时将新增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正在整改

58家养猪场长期未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开江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尽快与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加大对生猪养殖场(户)的政策宣传,引导生猪养殖场(户)进行用地信息备案制度登记

正在整改

106个养殖场未进行环评登记;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开江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今后加强与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沟通协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生猪养殖场(户)进行环评登记

正在整改

53家生猪养殖场应享受未享受农业用电价格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开江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今后加强与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开江明月电力有限公司衔接,强化政策宣传,使农业用电政策落地见效

正在整改

政府投资管理和项目审计情况

投资管控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未纳入储备重大项目库(如:开江县年产10万吨大米精深加工等114个项目),未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项目储备库(如:开江县五路口城市综合体建设等117个项目)。

建设单位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精准规划工作

正在整改

前期设计未考虑处理后的污水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土地征用的问题,论证不充分、设计变更多,投入使用延后(如沙坝场乡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

建设单位按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程序报批

已整改

市政府在该区域规划帮扶产业,对已实施工程进行重新规划整合,造成已实施的部分工程损毁,项目执行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规定不严格,新增工程未及时按规定程序报批(如甘棠土地整理项目)

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调研,实事求是的处理设计变更的问题

已整改

送审资料审核不严,多计工程造价超过10%共计27个(如 2016年现代林业产业发展工程)

责成建设单位纠正,调整减少多计的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已整改

国有企业审计

存在挤占资金行为

 

 

至2020年8月底,县城普公司用其他项目资金支付土地“双挂钩”项目资金1469.95万元

县城普公司今后改正

已整改

购买理财未履行报批程序

 

 

县城普公司2019年度购买理财20次获得收益183.62万元,每次购买金额不等,均未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县城普公司今后改正,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符合本公司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大额度资金运作的范围和报批程序

已整改

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

 

 

县城普公司处置政府注入的固定资产7处,有6处均未作固定资产清理,涉及金额1512.90万元

县城普公司对本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按规定作出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正在整改

2020年审计移送线索

开江县回龙镇党委书记李亚军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回龙镇财政所原财务人员调离岗位时票据未办理移交且所有非税收入均无法核实的问题

移县财政局处理

正在处理

开江县水务局局长孙成勇同志任期自然资源资产审计--2019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策群防体系建设”相关股室人员涉嫌违纪违规问题

移县纪委监委处理

正在处理

开江县回龙镇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回龙镇郝佳龙养殖场涉嫌虚报关闭内容,骗取财政拆迁补助资金6.62万元,还存在相关单位管理严重缺位的问题

移回龙镇纪委监委处理

正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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