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江县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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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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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

 《办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响应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补充垂直交通系统、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目前,我县各部门主要以《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为依据行使监管职责,但仍存在监管职能职责不清晰、增设电梯流程不明朗、电梯行业管理不到位、电梯施工不规范的问题。为规范我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在《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办法》主要内容,明确了实施范围,即主要针对开江县城区规划区内(含淙城街道办和普安镇);第三章按照《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和《达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明确了开江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基本条件和资金来源;第四章至第六章按照开江县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细化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制定了增设电梯审批程序、明确了各时间节点的牵头单位及各部门办件时限。同时,还规定电梯通过竣工验收后的使用维护管理、产权归属相关事宜并补充了业主增设电梯的协商机制;第七章为管理办法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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