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家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市级部门(定点)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2021】65号)和《达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工作队经费的通知》(达市财农【2021】5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乡(镇)2021年市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工作经费5万元。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市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经费分配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2日
梅家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市级部门(定点)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2021】65号)和《达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工作队经费的通知》(达市财农【2021】5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乡(镇)2021年市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工作经费5万元。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市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经费分配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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