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科局:
现将耿川江代表在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取缔中小学校校内小卖部的建议》(第196号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目前,我县公立学校共57所(含新建学校2所),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和《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加强校内小卖部、超市等食品销售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非寄宿制学校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销售场所。”规定,我局联合县教科局取消校内小卖部34个。由于部分学校离场镇较远且学校实施封闭管理和满足住校生学习用品和日用品需要,现有校内小卖部的学校共21所,分别为甘棠小学、宝塔初中、广福初中、长岭中学、开中实验学校、明月小学、梅家综合、永兴中学、甘棠初中、严家初中、任市初中、任市小学、靖安初中、回龙中学、宝石初中、拔妙初中、开江中学、开江职中、任市中学、新太初中、灵岩初中,均取得有《食品经营许许可证》。
每年春秋开学伊始,我局对全县学校校内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强化校内小卖部供应品种的管理,禁止校内小卖部销售“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切实从源头消除隐患;二是联合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对校内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以“辣条”、“五毛食品”等相关的油炸小食品、面制品、膨化食品为重点范围,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为重点查处品种,摸清“辣条”、“五毛食品”等劣质小食品销货商的配货信息,从货物配送源头上严把质量关;三是畅通举报,发动群众力量,从学校到家长齐抓共管,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公开并畅通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及时接受投诉举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校内小卖部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7日
(联系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袁云波 1398917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