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公共(土)拍 [2018]1号
经开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开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开江县普安镇九石坎新区二期3-3、3-4号地块、八庙集镇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我中心受开江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以上地块组织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项目名称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 地块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
出让建设用地面积 | 规划道路用地面积 |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 其它规划指标 | |||||||
普安九石坎新区二期3-3、3-4号 | 普安镇九石坎新区 | 5640.99㎡ | 1865.67㎡ | 商业 | 33779.97㎡ | 详见开江规设[2017]9号 | 40 | 160万 | 237元/平方米(楼面价) | 楼面价2元或2元的整倍数 |
住宅 | 70 | |||||||||
八庙集镇建设 | 八庙镇育英街 | 3696.3㎡ | 514.56㎡ | 商业(农贸市场) | / | 详见开江规设[2017]2号 | 40 | 30万 | 145万 | 10万或10万的整倍数 |
住宅 | 70 |
二、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时,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保证金外,还应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征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该地块政府设保留底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28日到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股(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政务大楼五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28日16时止,到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股(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政务大楼五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8年5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拍卖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16时。
七、本次拍卖出让以书面形式当面申请,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申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详见出让方案。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出 让 人:开江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新安路33号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18) 6085018
竞买受理单位: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政务大楼五楼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818)5282223
开户单位: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开江县支行
账号:231758512910001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