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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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开江县统计局围绕“强化监督保障、聚焦重点环节、围绕重点领域、落实重点任务、紧盯目标任务”等,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做好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开江县统计局坚持把信息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抓手,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一是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更新政务动态、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网站基本信息。2021年累计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条,统计信息分析26条、工作动态102条,政策文件及解读1条,财政预决算1条,回复群众咨询1条,其他各类信息5条。二是着力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印发《开江县统计局关于印发<开江县统计局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江统计〔2021〕20号),以市局、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交办事项及来文来电等重要工作为重点,使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高效运行。三是及时更新统计内网宣传报道。努力做到“收集信息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第一时刻、处理信息第一时段”,确保信息快速报送。本年度被市统计内网采用县级信息 87篇,县局动态 157篇,县级分析65篇;省内网采用信息15篇。编印《统计专报》22期,其中19份报告获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四是抓关键节点扩大普法覆盖范围。利用“124” 法制宣传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日,对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以及广大群众发放《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法》《知识问答手册》宣传资料10000余份,小礼品1000余个。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开江县统计局无依申请公开项目。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核”制度,信息撰稿人须填写《开江县统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分别交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信息公开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并将审查表交办公室存档。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我局积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定期更新部门政务信息,并做好信息维护,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了政务信息公开实效。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主动公开、保证时效,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主动公开,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数据发布有时不够及时,相关数据解读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创新不够。

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规范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我局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局领导带头参与信息发布和解读工作,保证政策解读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二是创新解读的方式。发布涉及民生热点的重要政策、统计分析,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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