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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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要求,现将开江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道路安全形势,及时发布部门动态。聚焦群众关切和热点,主动积极作出解读和回应。对交通运输改革新举措、为养路段和综合执法大队减负相关意见等上级发布政策做到及时公开、全面解读;对本级制定的最新政策深入解读,详细阐述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等,截止目前已公开工作动态193条,处理咨询投诉1件,回复书记信箱8件,县长信箱8件。围绕“综合执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冬安行动”系列行动等公安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政务新媒体,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开展有声有势有规模的主题宣传活动,先后举办系列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新《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信息,增强了群众对交通信息公开的了解和安全工作的认识。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今年来,我局认真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规定,以“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统一答复”的原则,制作统一的文书格式,明确由指挥中心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流到责任单位办理,在规定的时限内由指挥中心将相关部门办理结果统一对外答复,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1年,开江县公安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开江县公安局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主动将我局机构、职责、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更新公布与人民群众和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安全、措施、政策等行政管理工作的办事制度、程序和政策,持续优化栏目设置、网站内容。

 (五)夯实监督保障机制。我局严格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信息先由报送人初选,再由部门负责人把关,最后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公开。由于严格的审查把关,我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失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交通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创新公众方式方法、完善公开机制体制上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特别是要突出公开重点,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应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二)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不断探索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充分利用网络、专栏、车站、出租车、LED显示屏等各种有效形式,发布公开信息,宣传政务工作,扩大覆盖面,便于群众参与、知晓、监督。

(三)健全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定,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发布前进行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保密性审查,履行审批手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定期更新制定,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要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国家政策的调整、机构设置的变化、治安形势的发展、警务工作的推进及时进行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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