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经营主业。按照“战略性资源高效集成、经营性资产扩容增量”的原则,通过整合、撤并、新设、收购四种方式,突出城乡基础建设、产业投资发展、金融闭环支撑国资融资三大主攻方向,组建城普集团(城建)、田城集团(产投)、兴开集团(金控)三大集团公司,下辖18家子公司;保留5家、维持4家企业原有经营模式不变,形成“3 N”国有经济新布局,实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递进式良性转化。通过对“3 N”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分层性分类治理,彻底扭转县属国企“主业不精、相互交叉、无序发展”的现象,推动了县属国企的实质深层改革。
二是厘清权责边界。根据县政府授权,县财政局对3大集团公司履行国有资本监督管理职责,负责3大集团公司的绩效考核,根据授权参与3大集团公司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承担具体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做好项目规划(计划)、立项,向上级部门对接项目、资金和有关政策,协助做好项目前期报批、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各集团公司按照权责清单划定,除县委、县政府规定的重大事项外,根据授权自主经营决策,开展市场化经营。
三是化解存量债务。分类处置历年来县属国有企业融资形成的债务,对于无现金流的纯公益项目,将资产和债务剥离给政府,由财政出资偿还;对于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具有一定现金流的准公益项目,现金流不足以覆盖成本的部分由财政给予平台公司必要的补贴;对于经营性债务,按照市场化方式依法筹集资金偿还。同时,积极运用PPP模式化解政府性债务,通过TOT、ROT等方式,将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和运营,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政府性债务转换为非政府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