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永兴助民供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取水许可申请及《开江县永兴助民供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等相关取水许可材料收悉。
我局组织专家对《开江县永兴助民供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了审查。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审查意见。《报告表》资料详实,依据充分,评价与分析较为全面,结论可信,取用水合理,取水水源可靠,取用水不会对区域水资源状况和其他用水户造成不良影响。
二、批准同意你单位取用地表水,取水口位于开江县永兴镇新太社区(原新太乡社区)新宁河黑田坝(东经1075535.56″,北纬311025.54″),年取水量19.70万m,取水保证率为95%,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在取水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水源水质检测,加强水源保护,发现水源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做好应急预案。
2.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准确计量。
3.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需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4.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取水许可,否则注销处理。
5.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落实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禁止采用淘汰类用水技术和设备。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反馈本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6.若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
开江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