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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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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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做好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69号)文件,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14号)的要求,安排给脱贫县的资金,按照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等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

三、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加快资金分配执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22年1月9日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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