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级财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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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综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川财金〔2015〕9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金〔2017〕95号》要求,我县因地制宜、主动作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定向财力补助资金用于PPP项目的运营补贴、配套投入、股权投资、风险承担等方面,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通过前期费用补助、以奖代补等手段,为项目规范实施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018年,我县将根据专项补助资金的具体到位时间,对该补助作为投资补助或运营补助用于不同的项目阶段,一方面减少项目公司总投资,即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和融资款的使用,从而降低政府在运营期内的政府付费额,一方面直接减轻政府在运营期内的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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