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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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审核、转报工作。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县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入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负责重点项目、项目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县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县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九)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协调国家、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广电、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三)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核准或转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四)研究提出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长期发展战略;审核和转报全县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全县公路、铁路、水运建设的综合平衡以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十五)参与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十六)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重大建设项目和市、县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七)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县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负责与省、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的工作衔接。

(十八)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是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规划等方面的工作,内设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股、工贸财经股、行政审批股、综合规划和发展股、政策法规股、价格和收费股、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监督检查分局、重大项目稽查办、天然气开发办等11个职能科室。属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813.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44.34元,千亿斤粮食项目结转结余1268.7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8年减少518.4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项目拨付了进度款。

2019年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011.93万元,其中:医疗卫生支出29.9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2万元,其他农业支出537.5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8年减少了50.8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发展和改革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安排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及机关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是人员经费支出;二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29.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34.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537.39万元。主要用于按进度支付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款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没有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0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19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四川省开江县发改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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