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对开江县主城区供水的用户水龙头水质进行了卫生质量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第一季度对开江县县水厂的出厂水,主城区新宁镇、普安镇随机9个点的管网末梢水进行了卫生质量监测,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2006)采集、检测,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评价,合格率100.00%,符合卫生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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