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消费者刘某走进了开江县消委会长岭分会办公室,向工作人员讲述了自己2018年9月购买、安装的空调,正常使用时,外机发出轰鸣声,既影响自己休息,更是影响了左右邻居,怀疑空调质量有问题,如今找到经营者却不认账,这让他十分沮丧。
据工作人员了解:2018年9月,刘某在开江县长岭镇开发区某电器销售部购买了某品牌的空调。安装后,发现空调在正常使用时,外机发出轰鸣声,并造成房屋轻微的震动。刘某即找到经营者说明情况,经营者解释:“认为是房屋结构造成的问题”,因此,刘某就未在追究。直到2020年6月底,刘某确实承受不了空调噪音带的烦恼,加之左右邻居的嚷嚷,便重新购买了一台空调,主机安装在该空调旁边,正常开机使用时,并无上述问题,刘某随即再次找到该经营者,不但问题未得到解决,却遭受经营者十分恶劣的态度,消费者随即向长岭分会投诉,诉求为其维权。
接到投诉后,长岭分会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消费者家中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经过调查,确认该空调在运行时伴随轰鸣声,怀疑空调外机存在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之规定。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该品牌售后服务中心承诺在7月23日之前,安排技术人员上门维修,如无法维修,更换空调外机,至消费者满意为止。刘某悬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