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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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开财预[2019]2号)的批复,其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收支情况)如下:
  一、单位概况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行政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财务会计制度,下设新宁、城东、普安、永兴、回龙、讲治、任市、长岭市场监督管理所等10个派出机构和1个稽查分局;内设有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市场监管和公平交易股(合同监管股)、网络监管和风险监测应急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中心)、质量监督股(商标广告股)、计量标准认证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特殊食品监管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监察室等16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4个:开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开江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开江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开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全局编制数206人,其中行政编制96人、行政工勤23人,事业编制87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0名),2019年实有在编职工168人,遗属13人,执勤执法车辆11辆。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收入预算总额为17,228,598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7,228,59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90,617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37,73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7,594元,住房保障支出1,222,648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执法办案、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的开展。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执法办案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食品安全整治和药品执法监管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90,617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绩效津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
  (二)项目支出1,215,000元,用于2019年执法办案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食品安全整治和药品执法监管等。

四、运行经费情况

运行经费1,344,000元,主要用于2019年机关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经费。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85,000元,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70,000元, 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所需的执勤执法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支出。
  2019年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暂未安排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房屋类资产共计6043平方米,价值11,224,353元,车辆共计17辆(含已交的6辆公务用车),价值2,041,697元(数据按照上年度部门决算数填列)。

八、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当年预算未安排绩效目标。

附件: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019年3月19日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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