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切实改善我县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专项提升整治工作。
“您好!我们是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每走访一户,在向餐饮服务企业经营者表明身份的同时对餐饮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油烟整治工作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随后向其送达了《关于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通知》通知书。
4月初以来,我局交通环保中队执法人员对县城区范围内所有餐饮服务企业和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送达了《关于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通知》通知书,共计400余份。
下一步,我局将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油烟检测机构对县城区范围内所有餐饮服务企业进行全面检测,对检油烟排放检测结果不达标的餐饮服务企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