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开展城区禁止鸣笛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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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004号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城区禁鸣常态化管理,减少噪音污染,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开江县城区开展禁鸣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3月17日起至2022年12月底,每日24小时。

二、整治区域

南北环线(含)以内所有区域。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机动车乱鸣喇叭、特种车违规使用警报器,机动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装使用怪音喇叭、非法改装排气管、非法安装警报器,特别是在学校、医院、居民区、重点单位附近道路和交通拥堵路段随意鸣笛等违法行为。

对在禁止鸣笛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以及非法改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重处理,所有交通违法将记入驾驶人征信管理系统。对不服从管理,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车、安全出行,齐心协力共创文明城市。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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