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统计考办印发的《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川统考办字〔2018〕1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21日(星期日)。
(一)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全市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截止时间统一定为2018年7月27日。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称“系统”)动员考生选择线上报名为主的报名方式,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工作。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考生信息采集以及考试用书征订、考试费用收取等工作,确保考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保障201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特别提醒:高级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严格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见川人社办发〔2014〕19号文件),并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中关于评审高级职称的规定执行。
三、准考证打印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严把资格审查关,按照《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基本情况表》(附件1)认真录入。准考证可通过系统平台于9月20日前自行打印。
高级资格考试的考场统一设在成都,考生准考证由省统计考办统一制定并在9月20日前通过系统提供打印平台给各地统计局,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考试大纲
2018年度各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将于5月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ifw/tjzyjszgks/)。
五、考试收费标准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继续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64号)执行。
六、考试有关要求
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认真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上,强化考务管理,严格考场规则,确保考试工作的客观、公正。对考风考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予以严肃处理。
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全国统计考办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录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对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全国统计考办将按规定核发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3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四川省将参照国家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研究确定省内成绩合格标准,核发成绩有效证明,报全国统计考办备案(该证明在1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开江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