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污普办认真对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五个落实”助推污普工作。
一是完成普查机构落实。我县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17年10月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开江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完成工作人员落实。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配备工作人员11名,从事污染源普查专职工作人员5名、兼职人员6名,设主任1名(环保局长兼任),副主任1名(环保局副局长兼任),从环保、市监、卫计、农业、畜牧等部门抽调高素质、高能力工作人员9名作为普查指导员,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4名,大学学历5名。
三是完成办公场所落实。县污普办落实了办公场所,在县环保局挂牌成立,办公面积45平方米,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实行集中办公。
四是完成经费保障落实。落实普查工作经费200万元,由县财政先期调度40万元,其余工作经费按照普查进度据实解决。
五是完成环保专网落实。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对污普工作“拉专网”,全力保障各类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畅通。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县污普办还将从全面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宣传力度、全面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等几个方面扎实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