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招用(就业)扶贫专员公示(第十二批)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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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庙镇大兴庙村原招用就业扶贫专员于2018年5月终止用工协议,新太乡开源村、永兴镇龙头桥村、甘棠镇马号村原招用的3名就业扶贫专员于2018年8月终止用工协议,上述村现推荐了余世敏等4人上岗。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扶贫移民局《关于在全县贫困村设置扶贫专员的函》(开人社函〔2017〕27号)和县人社局《关于在全县部分非贫困村设置就业扶贫专员的函》(开人社函〔2017〕29号)文件规定,我局对推荐人选进行了资料审查、身份信息比对和面谈考核,初审合格,拟同意余世敏等4人为(就业)扶贫专员。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现将拟招用人员名单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6日)。公示情况如有不实,请以真实姓名向监督单位反映。

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8366522,县就业局8220928。


附件:开江县招用(就业)扶贫专员情况表(第十二批)

开江县招用(就业)扶贫专员情况表(第十二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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