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章菊、王万伦于2005年10月21日购买肖学春位于开江县新宁镇三源E栋3单元6楼1号房产一套。2005年10月21日买卖双方到开江县房管所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房产证证号为开江县房权证新宁权字第0408号,建筑面积为104.24平方米。本宗地至今没有进行土地转移登记,现蔡章菊、王万伦向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土地不动产转移登记,原产权人肖学春无法联系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将蔡幢菊、王万伦转移登记事宜公示15个工作日(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20号)内向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为蔡章菊、王万伦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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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 5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