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对症下药,破解留守老人赡养难困境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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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孙自有儿孙福,不给他们添麻烦哦”,在面对扶贫干部,75岁的蒲某无奈的讲到。老蒲有两个儿子,老伴过世后,长年一个人生活在农村,自己平时除了喂点鸡、领一点政策补助以外,几乎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自身也常年患病,没有劳动力,但是就是在如此窘迫的情况下,其仍不愿“麻烦”自己的儿子,从不主动要赡养费,两个儿子也未主动给过。

在扶贫过程中,老蒲的问题绝不是个例。如何破解留守老人老无所依、老无所养、脱贫难的困境,县司法局在法治扶贫路上,积极对症下药,亮出了三个妙招。一是闲谈之中摸清家底。旁敲侧击了解留守老人子女情况,特别是一些老人与子女户籍分开,或者是女儿远嫁他乡、儿子常年在外务工等情况,及时摸清家庭情况,通过话家常、摆龙门阵等形式询问子女是否履行赡养义务,掌握基本情况。二是道德层面合理规劝。通过宣扬风序良俗,从道德层面约束子女“人心”,通过电话等方式劝诫子女“百善孝为先”,自古以来孝敬赡养老人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子女不应把“赡养老人”作为自己的负担。三是法理之中阐明关系。通过阐明老人与子女的赡养义务关系,明确告知老人及其子女,子女赡养服务是法定义务,作为老人接受子女赡养不应有任何负担,作为儿女赡养老人更是必须主动履行,不履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治扶贫绝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号宣传、入户宣讲的层面,更多是扎根基层,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引导群众从根上转变思维,走出贫穷的困境。今年以来,县司法局通过法治扶贫方式,共帮助留守老人子女主动支付赡养费12户,提供法律援助6起,调解家庭抚养纠纷32起,切实彰显了法治在扶贫工作中的关键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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