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
根据《开江县狂犬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开江县2018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方案》(开江狂防办〔2018〕2 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开江县永兴镇2018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开江县永兴镇2018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方案
开江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 日
附件
开江县永兴镇2018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方案
狂犬病的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有效防止人间狂犬病的发生,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提高狂犬病防制知识知晓率和疫情调查处理能力。各地中小学校狂防知识授课面达100%,学生狂防知识知晓率达100%。
(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医生狂犬病防制知识培训率达100%,犬伤暴露者伤口及时规范处置率、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率分别达到100%。
(三)加强犬只管理和规范养殖,降低狂犬病发病率,确保不发生狂犬病重特大群众伤亡事件。
1.犬只免疫:城(镇)准养犬只免疫率须达95%以上;农村犬只免疫率达90%以上,同时做好犬只免疫登记和发证工作(免疫证)。
2.犬只审批登记:农村、场镇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初审登记、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发证(准养证),审批办证率达90%以上;城市由街道办、社区初审登记,统一报公安部门审批发证,审批发证率达100%以上。
3.犬只拴(圈)养:农村、城(镇)犬只一律实行拴(圈)养(拴养犬只绳链长不得超过3米),严禁犬只敞放,拴(圈)率达100%。
4.一旦发生狂犬病,疫点3公里范围内犬只全部捕杀,3年内禁止养犬。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狂防工作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加强狂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政府组织,村(社区)配合,群众参与,科学防制,社会监督”的狂防工作方针,将狂犬病防制纳入目标管理,切实做到“组织、人员、技术、物资、经费”五落实,保证犬只“管、免、灭、测”综合防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有效预防狂犬病的发生和蔓延。
(二)开展技术培训,强化犬伤患者规范处置。各村(社区)要认真开展狂犬病预防的培训学习和宣传贯彻,切实加强犬伤医务人员暴露后规范化处置技能的培训,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狂犬病疫苗或免疫球蛋白等的注射,犬伤暴露者伤口及时规范处置率、狂犬病预防疫苗接种率分别达到100%。
(三)加强门诊建设,提高规范处置的可及性。卫生院要紧密结合《达州市狂犬病暴露规范化处置门诊设置标准(试行)》的要求,积极创建规范化犬伤处置门诊,切实加强辖区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的设置和管理,规范开展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诊疗服务。
(四)强化宣传教育,普及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及《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利用9.28“世界狂犬病日”,有针对、有重点地开展狂犬病防制法规和防制知识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社会公众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意识和科学防病意识,提高支持、参与狂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狂防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各村(社区)要将狂犬病的预防知识作为健康教育板报的重要内容,宣传狂犬病防治及狂犬病暴露者的正确处理和治疗伤口的重要性,提高防病意识。
(五)强化犬只免疫,消除狂犬病传染源。要抓住动物春防有利时节,扎实开展犬只免疫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犬只免疫率和免疫质量,保证犬群有效免疫屏障形成,消除狂犬病传染源,有效控制狂犬病疫情发生。
(六)强化犬只拴养,切断狂犬病传播途径。要严格执行《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规定,饲养犬只一律拴(圈)养,严禁犬只敞放,杜绝或减少犬伤人(畜),切断狂犬病传播途径。
(七)加强犬只捕杀力度,防止狂犬病毒在动物间传播。派出所和镇狂防办要及时组织对违规犬、流浪犬、野犬、病犬的捕杀,防止狂犬病毒在动物间传播蔓延,消除狂犬病发生隐患。
(八)做好应急准备,及时调查处理疫情。各村(社区)要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疫情按照要求作出调查、处理,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上报,控制疫情传播蔓延,疫情及时调查处理率达100%。
(九)加强门诊登记和信息报送。犬伤门诊要严格按照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登记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对犬伤患者通过宣传不愿意接种者,实行知情风险责任同意签字制度。确保信息和工作总结报告及时率达100%。
(十)加强狂防督导,促进防制工作有效开展。镇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的狂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措施不力,工作开展不到位,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社区)和镇属有关单位,要及时通报,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和防制工作效果。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8年3月至4月,开展犬只摸底调查、登记建档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数据准确、表册统一、项目齐全、填写完整;2018年5至6月开展犬只免疫注射、挂牌、发证工作。
(二)2018年7月至8月,各村(社区)开展查漏补缺、资料完善和归档保存,并转入犬只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犬只“管、免、灭” 等综合防制措施落到实处。
(三)2018年9月,镇狂防办将对各村(社区)狂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检查,并全镇通报督导检查结果。
(四)2018年10月至11月,工作总结,镇狂防办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狂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比,并做好迎接省市检查考核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