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2小时内)向八庙镇人民政府报告(电话:0818-8257021)。
三、处置
1.由相关单位和个人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镇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镇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肖仕春
副组长:李本国
成 员:饶 军 周昕 李启军 杨 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饶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 长:贺小勇
副组长:冉崇建
成 员:朱毅、各村(社区)主任共9人
3.防疫应急小组:
组 长:李本国
副组长:饶军
成 员:贺小勇、冉崇建及各村(社区)卫生站长共9人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肖仕春
副组长:李本国
成 员:饶 军 张 靖 吴成碧
开江县八庙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