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开江县机关事业单位重大合同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合同主体履约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损失,促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自11月22日起,由县法制办牵头对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各党群机关、学校、卫生院和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的村(社区)执行《合同管理办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由县法制办牵头,与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以单位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2015年以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纳入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将进一步健全我县重大合同签订、履行、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不断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严肃性,从而保障合同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为我县项目建设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