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委员会、镇属相关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任市镇2018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一旦发生汛情、旱情,请按照预案要求认真执行。
开江县任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任市镇2018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救助体系,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防御工作水平,避免或尽可能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及《达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达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防治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防灾工作。
指 挥 长:李 皓
副指挥长:袁 刚、刘素芳
成 员:刘建华、郑运见、郭远玉、雷小松、乔宁川、杨 浩、吴云淑、秦 尚、李远平、熊祖敏、各村驻村干部。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镇范围内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部门对受灾区的紧急救援,协调抢险救灾,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任市镇政府办公室,由郭远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山皓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上级指示和部署,协调救灾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政府机关、国土站及相关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成立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分队,负责地质灾害的现场调查和抢险救灾工作。
各村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特别是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加强监测和预防。
若超出镇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需由上级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时,镇人民政府在处理的同时提请县人民政府协助处置。
三、预防预警机制
各村、镇级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建立村级汛情报告制度,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现汛情要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并组织群众撤离。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
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分为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各村一旦发现灾情应立即启动本村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发布救灾、抢险命令,启动灾情应急预案。
灾情发生后,各村派专人负责收集及时、准确的现场信息和处理工作,包括受困、受伤人员情况。
若地质灾害一旦发生,镇指挥部一方面要立即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另一方面要组织撤离灾区群众,确保将灾害降低到最低程度,解决好灾区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及管理工作,稳定受灾群众的思想情绪。
六、应急保障
(一)汛期各村、各单位应24小时有人值班,指挥部的领导及成员保证通讯畅通。
(二)各村、相关部门、单位要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群防体系,确保汛期地质灾害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各村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监测点的监测工作,及时反馈地质灾害信息。
(四)各村认真搞好巡查,及时处理汛期险情,做到汛前要组织实施对各重要地质灾害点的检查,汛期开展常规检查和险情巡查工作,巡查面要达100%,一般地质灾害点每月至少巡查一次,重要灾害点,每10天必须巡查一次,防汛期间要天天巡查。
七、后期处置
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灾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人民政府地质灾害指挥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以及灾后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