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达市人社发〔2019〕4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
二、见习人员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民族地区、贫困县可扩大到中职、技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
三、申请见习应提交的资料
1.《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见习的程序
1.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持相关资料向县就业局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意愿和见习基地的岗位需求,向见习基地推荐见习生;
2.见习生与见习基地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报县就业局备案生效。
五、见习基本生活费及补贴标准
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对吸纳见习的单位,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根据见习天数发放。其中省级基地可提高10%、国家级基地提高20%。
六、见习基地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应提交的材料
1.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
2.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明细账(单)等。
七、收费依据:不收费
八、联系机构
开江县就业局人力资源股(1楼大厅105室);
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46号。
九、联系电话
(0818)8220928